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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酒后驾车的法律后果,杜绝酒后驾车

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9-11-19 16:00:00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一句连小孩子都知道的话。酒后驾驶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接下来惠兴邦律师为您分析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相关法律规定。
 
 
 
 
 
一、如何判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
 
 
 
1、国家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
 
(1)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自我判断:
 
(1)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2)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3)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二、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应负的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2、《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交强险赔不赔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答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中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人身伤亡而造成的损失,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意味着对于饮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交强险需依法赔偿。
 
 
 
 
 
 
四、结语
 
 
 
幸福安康家庭美,切记莫为酒驾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