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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受到伤害怎么办?

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9-08-22 08:18:25

生活工作中,我们可能因为各种意外而遭受人身损害,那么人身受到损害之后该怎么办呢?即人身损害如何处理?如果要赔偿的话,具体又会涉及到哪些费用呢?接下来惠兴邦律师为您一一解答,供您参考。
 
 
 
一、受到不法伤害的处置程序
1、110报警
尽可能在第一时间报警110,并要求立案治安拘留,向警方详细描述不法者的面貌、身高、穿衣等详细情况,并尽可能的请求目睹者证明。
2、到医院治疗
报警同时就近或到专业医院治疗,向医护人员详细描述受伤的部位和感觉等,同时尽快告知家人、亲戚朋友等。
3、委托鉴定
根据医院医护人员治疗状况和受到伤害的身体恢复程度,在合适的时机要求警方出具身体伤害委托鉴定书(即我们常说的伤情鉴定);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鉴定
在身体治疗基本恢复后(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带着身份证明、医院医护人员出具的病例、后续治疗证明、警方出具的身体伤害委托鉴定申请等到警方指定的人身伤害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也可以自行联系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5、财物评估
办好(4)项目后带着上述证明材料到警方指定的评估公司,对在身体受伤时损害的财物(如衣服等)申请评估,缴纳评估费后领取评估单。
6、警方调解
根据受伤后肇事者的态度可以带着(4)(5)项目所述材料请求警方调解民事部分,要求肇事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若身体受伤较轻、肇事者态度较好并能赔偿损失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书;若调解不成,警方按法定程序处理,受伤者需到法院起诉。
7、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若警方调解不成,需要准备材料,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维权民事部分;
若构成轻伤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检察机关公诉;就民事赔偿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受到意外伤害的处置程序
1、到医院治疗
就近或到专业医院治疗,向医护人员详细描述受伤的部位和感觉等,同时尽快告知家人、亲戚朋友等;
要记住:对未经治疗医院批准而擅自转院治疗的,其转院后的医疗费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是不予认定的。
2、收集相关证据
通过拍照、录制视频、走访调查等方式将相关责任方、受伤害时间地点、证人证言等进行证据固定;
保存好医院病历、诊断书、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
3、委托鉴定
伤害的情况程度是要以权威性的鉴定书为依据的。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要很好地固定证据,就要及时申请法医鉴定(交通事故要作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要作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在身体治疗基本恢复后(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带着身份证明、医院医护人员出具的病例、后续治疗证明等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4、财物评估
对在身体受伤时损害的财物(如衣服等)申请评估,缴纳评估费后领取评估单。
5、调解
可以带着材料与责任方调解,要求责任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若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
6、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