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8573111986
投诉电话:13786100990
我们的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 09:00-17:30
1

TITLE

资讯中心

如果您有法律服务需要,请立即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资讯中心

劳动者承诺自愿不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8-09-17 03:46:26

 案例 1 
 
2011年9月12日,张某入职某某公司担任主管职务,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8月30日,张某因某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五险一金申请离职。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某公司向张某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某某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因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离职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某某公司上诉称张某主动提出无需为其购买社保,而要求公司以工资形式发放。二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未给张某缴纳社会保险,亦未举证证明张某系主动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故张某提出离职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
 
 
 案例 2 
 
朱某于2012年3月1日向混凝土公司出具关于不购买五险一金的申请书,承诺因自身原因不同意公司为其购买五险一金,愿意自行承担因未购买五险一金造成的损失。混凝土公司自2013年3月开始为朱某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双方发生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朱某经济补偿、失业保险损失。
朱某、混凝土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未按时为朱某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朱某不能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公司应全部承担朱某的失业保险损失。
混凝土公司上诉称朱某未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不能为其补办社会保险及有关损失的证据。不购买社会保险是朱某向混凝土公司做的承诺,现要求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故无需支付朱某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二审审理认为:1、公司未依法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朱某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低于其依法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故应依法赔偿其失业保险金损失。2、缴纳失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的法定义务,现朱某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称不需要混凝土公司购买社会保险。朱某依法应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自行承诺放弃缴纳失业保险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对其失业保险金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判决根据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保险费比例,混凝土公司应承担2/3失业保险金损失的责任,朱某应承担1/3失业保险金损失的责任。
 
评析
第一,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书是否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可得,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员工虽然作出自愿不缴纳的申请书,但是已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无效。
但是在实践中,约定放弃购买社保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只是表面地去理解和适用法律,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除了要审查双方之间协议的合法性,还要根据双方之间签订协议时所表示出的意思自治,从而进一步进行公平、合理的认定。

第二,提交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书后反悔提出解除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否得到支持?
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三种处置意见:
以北京为代表:支持员工。
以江苏、浙江为代表:不支持员工。
以广东为代表:可以支持员工,前提是应给单位一定期限的改正机会。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拒不补缴的才获经济补偿。

第三,湖南司法实践如何处置上述情况?
案例1、2均为湖南长沙的案例。案例1说明用人单位能否举证证明员工系主动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对于判决有重大影响。案例2说明尽管有书面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员工没有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导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双方约定不购买社会保险而是以现金补贴的方式支付社会保险后,劳动者因反悔而想要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能否得到支持?
实践中考虑到,而且当初双方系基于自愿一则约定不购买社保且以现金补贴的方式实际支付了,所以劳动者的上述请求会难以得到支持。
相关推荐